为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如下教学管理制度:
一、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
1、要求:各教研室结合本室教学特点,安排集体备课,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2、办法:每学期末各科室上交集体备课记录。生物与工程学院有关同志要有计划参加不同教研室集体备课,及时发现和总结经验,对于集体备课效果好的科室,通过观摩集体备课会的方法加以宣传和推广。
(二)个人备课
1、要求:每章节授课前1周完成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案和讲稿的书写工作,认真填写教务处下发的教案首页。
2、考核办法:生物与工程学院组织专家对教案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二、青年教师试讲制度
助教在进行理论课教学前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后由所在教研室主任、具备高级业务职称的教师和生物与工程学院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评议小组来确定该同志能否进行理论课教学。
三、听课制度
1、要求:每学期各授课教研室教师至少要听本教研室其他任课教师理论课教学二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最少要听本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理论课各一次;生物与工程学院党政负责人最少每学期听课四次以上。
2、考核办法:认真填写听课登记表,每学期第18周将此表上报。
四、辅导制度
1、要求:凡有考试课程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课外辅导,形式、时间由各教研室结合本学科特点进行安排。形态学科应尽可能的开放实验室。
2、办法:生物与工程学院不定期抽查,并公布结果。
五、考试制度
1、考试前辅导不划范围,不指重点,不出思考题,特殊情况必须由生物与工程学院和教研室协商后酌定。
2、掌握判分标准,杜绝人情分。
3、考试成绩在上报生物与工程学院和教务处前,不准以任何方式通知学生。
六、教学中期检查制度
每学期9---12周,生物与工程学院对各教研室本学期教材、教学大纲、集体备课、教师教案、实验开出、调、停、旷课情况进行教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教务处及通报各教研室,以利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提高。
七、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制度
1、要求:教师必须按时、按要求对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进行批改。
2、考核办法:以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抽查的办法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八、上下课制度
1、要求: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上课应提前5---10分钟到教室,不能提前下课,有迟到或旷教视为教学事故。
2、考核办法:年级办月末上交上课时间登记表,生物与工程学院定期抽查。
九、师生座谈会制度
1、要求:生物与工程学院每学期组织各年级师生恳谈会,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教师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并向同学介绍有关学科的学习要求、学习方法等。
2、考核办法:由党委检查、指导恳谈会。